劳动合同纠纷答辩状【篇一:劳动争议答辩书答辩状】劳动争议答辩书答辩人名称: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地(住)址:广州市xx区xxxxxx法定代表人:xxx委托代理人:xxx电话:xxxxxx因xxxx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一案,现答辩如下:答辩人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是广州市xx区xxx镇内之合法注册经营的企业
答辩人于本月18日收到贵会寄达的我司原雇员xxx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申请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之仲裁请求进行答复:一、答辩人与申请人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答辩人与申请人解除双方之劳动合同,是在申请人的试用期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代通知金
申请人从2010年11月6“日参加南方人才招聘会应聘于答辩人销售”总监职位,并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两年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两个月
双方签署“”“《劳动合同》之其他约定条款上,也明确了乙方(申请人)在合同期头两个月内工资为陆仟元/月,从第三个月始为每月八千元
在双方签署之《劳““动合同》第四条劳动报酬中,也再次明确了x先生的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后的工资
以上证据可以证明答辩人与申请人签署的两年期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并在《合同》内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并明确了试用期和合同期之待遇
此外,申请人在我司工作期间,2010年12月1日至31日工资收入6000元之个人所得税未从其工资中扣减
我司核算其应徼个人所得税447
69元(附件一),此笔费用应由申请人补交
二、答辩人与申请人解除双方试用期劳动合同无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两个月试用期,申请人的试用期应该在2011年1月19日届满
于是答辩人在2010年12月30日组织了销售部6名不同职位/岗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