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2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22 次会议审议经过“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决定
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有序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时间、条件及对象全面两孩政策自 1 月 1 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对象是双方或一方户籍和住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未生育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申请审批制度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
(一)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1
生育登记服务对象:① 准备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②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再婚夫妻准备生育的
生育登记服务办理程序:① 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须在怀孕前后,到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有条件的社区也可办理生育登记、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并按月及时向乡(镇)、街道反馈登记情况
②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但未经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及时补办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③ 生育登记可委托她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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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夫妻办理生育登记服务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生育登记表,并提交夫妻双方近期 2 寸合影照片 1 张
夫妻生育后补办生育登记的,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积极推动网上办证工作
(二)实行再生育申请审批制度1
再生育申请审批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申请批准,可再生育一胎子女:① 已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