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省中小学美术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法律规范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云南省中小学校美术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法律规范编 制 说 明一、为提高我省中小学美术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改进办学条件,促进我省中小学美术教育的改革和进展,特制定<云南省中小学校美术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法律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二、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基于我省各地经济和教育进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两类配备方案。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一个美术教室而设定的,是最基本的必须达到的要求,条件好的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增加配备数量。本配备目录中器材的配备数量是小学每班按 45 人计算(九年一贯制小学部按小学规模相应类别配备),初中、高完中、高中每班按 56 人计算。三、本<标准>明确了学校开展美术教学所应具备的条件,各地应当根据本<标准>对中小学校美术教学场地和教学器材进行建设和装备。各地教育装备部门应指导各类学校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并对比本目录所列的品种和数量,必配和选配相结合(选配部分均注明”☆”),按先”必配”后”选配”的秩序进行。各地可结合自己的条件对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需取得经过计量认证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四、本标准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五、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六、本<标准>由教育厅装备中心编制。3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学美术教学装备标准一、美术专用室建设(一)美术专用室设置要求Ⅰ 类学校必配美术教室及美术器材室,规模较小的Ⅱ类学校可选配美术教室及美术器材室。4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美术专用室数量要求 12 班24 班36 班48 班美术教室Ⅰ 类1234Ⅱ 类1☆123美术器材室Ⅰ 类1112Ⅱ 类1☆111(三)美术专用室要求1、面积及环境要求(1)Ⅰ 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96㎡/间;器材室使用面积:≥20㎡/间;Ⅱ 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63㎡/间;器材室使用面积:≥18㎡/间;(2)电源:教室四周墙上应各设电源插座。(3)水源:宜设水槽若干。2、设计要求(1)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2)教室光源采纳日光灯。(3)教室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