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法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的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宁夏医科大学基础学院宁医基院发[ ]2 号 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 法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教研室、 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 完善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 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保障学院教学、 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使全院考勤和请假法律规范统一, 有章可循, 特制订《基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 法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的管理办法》, 现下发给你们, 请组织本部门人员仔细学习, 并严格执行
附: 《基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 法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的管理办法》基础学院二 OO 九年三月二日基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 法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的管 理 办 法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职工岗位聘任与管理, 法律规范考勤和请假制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度, 提高工作效率, 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特制订本办法
一、 坚持考勤制度
1、 教职工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不得无故缺勤, 不得迟到、 早退
2、 副教授以下职称的教学、 科研人员、 实验技术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座班制
3、 由学院对座班制人员进行不定期查岗, 如有迟到、 早退、 旷工等现象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 各教研室、 实验室负责人须严格管理、 严格考勤, 并于每月二十日前将本月考勤情况统计后, 报学院办公室
对不如实上报考勤的部门, 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 坚持请销假制度
1、 因公外出学习、 开会者, 须将相关文件通知送院办审核、 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 2、 凡因病、 因事等需要请假者, 应由本人事先提出写出请假申请, 经院办审核后, 报分管领导批准、 交待好工作后, 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3、 请假时间在七天以内者, 由学院领导批准, 超过七天的, 由学院提出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