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酒店货物出馆管理规定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酒店货物出馆管理规定 1. 0 目的 控制出馆货物,防止宾馆货物丢失。 2.0 适用范围 有关部门和人员携带或装运货物出馆时。 3. 0 职责 保安部负责对出馆货物的检查和放行。 4.0 内容 4.1 放行条的确认 4.1.1 处理宾馆内报废物品,统一由采购部经理负责签发货物出馆放行条。 4.1.2 宾馆下栏物品的处理,由 PA 部经理负责签发出馆放行条。 4.1.3 施工物料出馆时,由基建办领导签发放行条。 4.1.4 宾馆有关物品外借或需要在外使用时由相关部门经理签发放行条。 4.2 出馆物品的放行 4.2.1 任何部门的物品出馆均应填写由保安部统一制作的<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即放行条),并向保安执勤人员出具有效的放行条。 4.2.2 保安部执勤人员遇有货物出馆时,应有礼貌地询问有无开具放行条。 4.2.3 如无开具放行条,则请让其与有关部门联系补办放行条。 4.2.4 保安员要根据”放行条”所列物品情况核实是否相符。 4.2.5 对出馆物品,核对无误时,保安员要在放行条上签名确认。 4.2.6 对出馆物品有疑问或与放行条所列情况不符的,当班保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员要向主管报告,同时检查确定后再决定是否放行。 4.2.7 保安值班员要将放行条收回监控室集中保管,并存档备查。 5.0 支持性记录 <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表>3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