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荔波县下寨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3 月 16 日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安监煤矿【 】1 号) 和《黔南州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黔南州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煤安监通【 】5 号) 和《荔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荔波县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荔安监[ ]11号) , 结合下寨煤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成立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组 长: 徐大发( 矿长) 副组长: 靳祖虎( 总工) 成 员: 刘明圣、 廖天权、 马德红、 常正国、 谭志强职责: 制定具体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各岗位的工作目标, 有序开展我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确保取得实效。二、 工作目标经过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能够进一步强化我矿重大灾害风险管控, 对井下系统全面彻底进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提高我矿查大系统、 除大隐患、 防大事故能力,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有效防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三、 防治内容( 一) 瓦斯治理: 1、 实施方案: 矿井必须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开拓合理布局; 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可靠; 瓦斯抽采关键环节管控到位、 抽采系统能力满足、 抽采达标; 瓦斯治理环境工程到位, 切实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防突效果达标; 健全”一通三防”机构; 瓦斯超限严禁组织作业; 监控系统功能必须健全、 运行正常。2、 防治措施: ( 1) 开拓布局: 严格根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开拓布置, 开拓布局合理。( 2) 通风管理: 本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 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风机房配备两台 FBCDZ№15 型矿用隔爆轴流式主要通风机, 其中 1 台运行, 1 台备用, 可保证运行风机出现故障时, 备用风机及时投入运行, 保证矿井正常通风。井年生产能力为 15 万 t, 一个普采工作面, 2 个炮掘工作面。回采工作面采纳 U 型通风, 工作面配风 330m3/min。每个掘进工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面配风 180m3/min,。掘进工作面采纳 FBD2×5.5 型局部通风机( 风量 185~330m3/min, U=660v , 2× 5.5kw) 作压入式通风,工作面为”双风机、 双电源”工作方式, 并主备风机能自动切换, 每个掘进工作面两台局扇, 直接从专用变压器接两趟专用供电线路, 采纳专用开关。局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