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 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进一步加强公司抗御灾害及危机管理的能力, 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提升公司品牌美誉度,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 是指可能与公司相关的、 突然发生的, 可能影响或者危及公司经营管理、 正常运行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 重大意外事故、 重大上访事件以及公司认为应当实行应急处理机制的其它重大事件。 第三条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 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快速反应、 措施到位。各支公司要遵循这一原则,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 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 报告和处理。 第四条 办公室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归口部门, 负责指导各支公司建立相应制度, 并协调、 检查、 督促市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各支公司做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 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 各支公司主要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支公司要根据情况, 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第六条 市分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是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市分公司办公室是负责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专门机构,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 要进行全过程地了解和监控, 主动实施报告制度。 第七条 符合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重大突发事件, 各支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要及时向市分公司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并实行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 一) 台风、 地震等严重的自然灾害; ( 二) 暴雨、 洪水、 泥石流、 滑坡等自然灾害, 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 可能造成报( 估) 损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含) 以上, 或者死伤人数 10 人( 含) 以上的; ( 三) 突发性严重传染性疾病或群体性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的; ( 四) 特大火灾爆炸、 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事故或意外交通事故等, 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 报( 估) 损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含) 以上, 或者发生死伤人数 10 人( 含) 以上,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 五) 我公司承保的飞机失事、 轮船航行事故等特别风险事故,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 六) 20 名( 含) 以上被保险人或员工、 相关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集体上访、 静坐或实行其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