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劳务工择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和范围1
1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行为,优化员工结构,发现人才,充分调动劳务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劳务工对公司的归属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用工单位劳务工择优选聘工作
1选聘对象基本条件各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劳务工中择优选聘短期合同制员工:(1)目前在技能要求高(国家职业标准中设有高级工及以上级别的工种)、业务外包可行程度低、非临时性、非辅助性、非替代性的岗位从事劳务派遣服务工作的劳务工;(2)在同一用工单位从事劳务派遣服务连续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3)高中及以上学历;(4)年龄≤35岁;(5)用工单位对其连续2年及以上绩效评价合格(绩-1-效评价为C及以上);(6)体检合格,达到岗位素质要求
2选聘方法2
1择优考核首先根据选聘对象基本条件筛选符合要求的劳务工,其次进行择优考核
(1)综合能力考核(权重60%):由劳务工所在用工单位对劳务工的近两年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分,评分项目及方法(见附件4);(2)组织考试(权重25%):组织理论考试;(3)体能测试(权重15%):安排体能测试并打分(见附件5)
(4)各用工单位由公司办公室(人事)统一负责理论及体能考试,山外各用工单位理论考试题目发给单位负责人,考试前负责人必须严格保密考试资料,根据时间安排,可自行组织理论及体能测试
2为鼓励劳务工争先创优,凡在公司级技能竞赛中获得过一等奖者加5分、二等奖者加4分、三等奖者加3分;被评为“优秀员工”称号的一次加3分;凡在年度绩效评价为“A”的加2分、“B”的加1分
加(扣)分项设置详见“附件6”
选聘要点-2-3
1符合选聘基本条件的劳务工参加选聘,必须由个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采用统一的格式见《劳务工参加合同制员工选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