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高中学分认定和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 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 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 号)要求,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分的认定和管理,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组织机构 1、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陈刚 副主任:田焱华 刘俊友 成员:年级主任、各班主任、林丽燕、郭洁 职责:指导学分认定工作,对学分认定进行监督和裁定
2、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 14 个学分认定小组
(1)13 个学分认定小组组长为各学科的教研组长:语文杨建华、数学李贤文、英语田安平、物理田家庆、化学程震、生物刘耀明、政治李文俊、历史刘长征、地理杨少安、信息徐卫兵、体育徐志平、音乐马飞、美术冯杰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认定小组组长:郭杰和各班班主任
(3)各组组成人员均为各班各科任课教师
(4)各小组负责各学科学分的具体认定,提供原始认定数据和档案,建立学分记录档案
二、学分认定与管理的基本意义 高中新课程学习实行学分管理,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
学分管理是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习量的一种模式,它按照培养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上的总学分作为学生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
学分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教务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负责实施与管理
三、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 (一)学分要求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组成,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高2 0 1 3 级每一个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三年中需获得1 1 6 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 5 学分,社区服务2 学分,社会实践6 学分)和至少2 8 个选修学分(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