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抵质押小企业贷款--小企业法人贷款加油站抵押小企业贷款是指向加油站发放的,以加油站整体资产抵押和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质押,同时追加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承担全额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以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周转活动的流动资金贷款或加油站改、扩建或新建的固定资产贷款
一、授信对象(一)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含3年),且最近2个年度营业利润(以我行调查确认为准,下同)为正值
(二)借款人应具有的经营证照和批准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并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与规范,并有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
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加油站的固定资产(房产、土地)必须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或股东及其配偶所有,并能提供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性质的土地审慎开展业务)
借款企业应为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市场需求持续稳定的贸易型或生产加工型中小微企业
(三)借款人加油站所在位置应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及道路交通规划,并充分考虑到安全防火和环境保护的要求:1
站址应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市区应位于主干道两侧或车辆汇集较多的地方,郊区应靠近主要公路或城镇交通出(入)口附近
站址应有利于交通安全,要有良好的视觉条件
站址应避开人流密集和重要建筑物、城市主要景观道路风景区、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部门、地下构筑物及具有易燃爆炸、危险的基础设施场地等
借款人经营的加油站单站年均加油量不低于2500吨/年(含2500吨/年)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准入:(1)涉及民间借贷、盲目多元化投资的;(2)参与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