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田镇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急突发事件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以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为着眼点,将环境污染危害降低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编制目的 规范和强化全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故(以下简称“环境突发事故” )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以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善后工作为重点和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保障及时、协调一致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奉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尚田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四)事故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与破坏程度不同,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事故
1、一般事故(IV 级)
由于环境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不含 5 万元)的
2、较大事故(III 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中毒等造成人员轻伤 3 人以下(不含 3 人)
(2)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5 万元以下( 不含 15 万元)
3、重大事故(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中毒等造成人员 3 人以下(不含 3 人)重伤或 3 人以上10 人以下(不含 10 人)轻伤
(2)由于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5 万元以上、5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