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安 附 加 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2011-09-26 15:53:23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产品特色:费用有补偿,疾病有保障;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保证续保期,保障不间断;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爱 家 人健康是福 产品特色 费用有补偿,疾病有保障; 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 保证续保期,保障不间断; 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 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产品简介 投保年龄 0 周岁(指出生满28 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 50 周岁,可续保至 64 周岁。 保险对象 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见释义 1)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可作为本附加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 年。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 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若于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 (1 )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最高续保年龄; (2 )主险合同交费期满。 在您每个保证续保期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我们审核同意,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审核后如果我们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每份的保险金限额见附表。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投保份数一经确定,在该保单年度内将不能变更。 保险责任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增加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您在投保可选部分时必须同时投保该部分的两项责任,不能只选择其中一项。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等待期 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 0 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见释义 2 )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 3 0 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见释义 3 )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二)基本部分 住院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见释义4 )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于每次住院(见释义5 )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