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附件1中国石油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稽查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国石油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加油站综合管理水平,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两级稽查考核体系
以做深做细服务为中心,以深化稽查考核为手段,以强化管理执行力为动力,全面提升加油站基础管理水平,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管理规范》,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加油站稽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稽查分为定期综合稽查和不定期专项稽查
其中,定期综合稽查包括月度日无常稽查、季度综合稽查、年度综合大检查
不定期专项稽查包括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与管理稽查、神秘顾客访问、视频监控稽查、各专业线暗访、专项稽查等
第四条各类稽查以分公司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加油站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加油站综合管理检查考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分公司层面成立加油站管理稽查领导小组,由分公司领导、助理及各相关部门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运作部,办公室主任由业务运作部主任担任,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六条分公司稽查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书记任组长,主管零售业务及主管安全副经理、财务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分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业务运作部为分公司稽查归口管理部门,由主管零售业务副经理牵头,业务无运作部组织成立稽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推荐的专业管理人员组成
第三章稽查人员职责及管理内容第八条稽查人员由分公司领导、分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管理人员、业务运作部全体人员、各加油站经理以及分公司加油站管理稽查领导小组指派的稽查人员组成
第九条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季度开展经营管理稽查
检查以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上级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为参照标准,对加油站进行经营管理稽查,并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