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保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保育工作的性质 1 .保育的概念 保育是成人(家长或保育人员)对0 ——6 岁儿童提供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和物质条件,并给予精心照顾和培养,以帮助幼小儿童获得良好的发育,逐渐增进其独立生活能力
保育包括对幼小儿童的身体照顾和心理能力的保护和培养
2 .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幼儿园是对3 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属学校教育的预备阶段”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保育工作是学前儿童身体发展的需要;是学前儿童心理发展的需要
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幼儿教育特别强调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调保教工作互相结合,互相渗透
因此,保育工作成为幼儿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强调保育科学性也成为世界幼儿教育理论发展的重要趋势
与动物相比,人类的幼年期特别漫长
人的发展必须经历生物人向社会人的转化
在转化期间,如果没有成人精心抚育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幼儿是难以健康成长的
在生命的最初几年,婴儿离开成人的照顾将无法独立生活,他们甚至不会自己进食
学前幼儿仍不具备独立的生存能力,需要成人为之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在幼儿园,保育工作即承担了这一任务
在现今社会中,保育工作显得愈发重要
独生子女的日益增多使孩子的教育与保育成为每位父母极其关心的事
众多家长将希望寄托于幼儿园,希望幼儿园以出色的保育工作改变幼儿的挑食、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性强等问题
二、保育员工作的职责 幼儿园的保育工作十分重要,这是由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的,也是社会的要求,幼儿园的所有人员都应为出色地做好保育工作而努力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 《幼儿园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