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颁布的实名制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指导原则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将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成一个综合性的劳务管理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实行真实有效身份实名管理,集成和利用人脸识别门禁技术、通道闸管理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实名显示技术、劳务考评、劳务通道流量统计、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信息等科技手段运用
前端采集数据可以实时上传至建委、公司、项目部,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动态监管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所有生产活动情况
第三条管理内容现场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执业注册证或上岗证件、培训记录、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个人历史录用情况、安全培训记录、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个人身份基本信息情况
保证名副其实、人证相符、身份确凿、信息真实
确保施工人员符合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分包队伍使用的劳务人员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是对公司劳务管理办法中劳务分包过程管理的细化和补充
第六条严格现场劳务作业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劳动力的掌控,避免劳务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第六条组织机构设置(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主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副主任:工程部(行政(人事)部)组员:公司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各项目部
第七条劳务中心管理职责与权限劳务管理中心是公司现场使用、管理劳务分包的执行、监督管理机构
(一)工程部(行政(人事)部)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和监督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