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交通大学师资博士后讨论人员工作协议书甲方:北京交通大学 乙方: (博士后)丙方: (拟聘单位) 丁方: (流动站所在学院)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招收乙方为北京交通大学师资博士后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期限丙方根据新老师选聘要求与程序,并经甲方同意招收乙方为师资博士后讨论人员
根据博士后入站有关要求,经丙方和丁方协商,乙方在丁方入站,工作期限为两年,自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各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
2、甲方根据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进站、出站材料,协助办理报送审批手续,负责乙方在站期间的管理工作
3、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期组织乙方申报基金
4、根据岗位任务书和学校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5、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北京交通大学相关规定,师资博士后讨论人员工资标准根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十级,薪级工资 16 级执行;博士后中期考核合格后,自次年 1月 1 日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执行校内讲师三级岗对应标准,中期考核合格后,自入站第 13 个月起开始执行校内讲师二级岗对应标准;弹性绩效在年底进行一次性核算,由拟聘学院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发放金额,由学校计财处根据年终奖发放方式打卡发放
师资博士后讨论人员在站期间公积金的缴纳按国家及北京市政策规定执行
6、根据甲方房产部门的有关规定,甲方提供博士后公寓供乙方在站两年期间租住(租金标准及相关管理按学校房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或按月发放每月 1200 元的住房补贴
7、甲方向学科博士后讨论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000 元
8、依法维护国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