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编号:(2024)建项字第 43 号补一发 包 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甲方) 承 包 人: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乙方)工程名称: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 施工总承包 第 1 页 共 3 页-------------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施工补充合同发包人: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承包人: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乙方)由乙方承建的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甲、乙双方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24)建项字第 43 号;南铁房工(2024)-028 号](以下简称原合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增加一层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调整增加约 1615 平方米,并调整相应的基坑支护措施,工程造价有较大调增。根据以上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 工程名称: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工程合同调增造价:本工程补充合同调增造价金额(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万元整(¥:4400,000.00 元)。本工程合同造价金额(暂定价):在由原合同的人民币大写:玖仟贰佰陆拾玖万捌仟贰佰捌拾捌元整92,698,288.00 元人民币调整至人民币大写:玖仟柒佰零玖万捌仟贰佰捌拾捌元整(¥:97,098,288.00 元)。三、 结算办法:按原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执行。四、 工程款支付: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90%支付。工程尾款按原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支付。五、 工期:在原合同基础上顺延 天。六、 其余条款按原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执行。七、 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八、 本补充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捌份,双方各执贰肆份。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甲方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补充合同即告终止。发包人: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 承包人: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