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仓储服务合同甲方(仓储服务提供方):马鞍山市宁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 马鞍山市花山区银杏大道 717 号 12 栋花山创业园内 ,使用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其中仓库 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 平米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
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1、储存期共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 30 日通知甲方,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 元,合计为每月 元
仓储费按 (季度/月/半年)支付, (先用后付/先付后用)
乙方在每 (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 (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1、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仓储保管及附加服务,包括收货卸货、入库检验、库存分配、上架、储存、拣货、包装、信息查询等
)2、甲方应安全、法律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3、假如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