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3:2024 年能繁母猪保险方案一、开展县(市、区):全省各县(市、区)(厦门除外)二、保险能繁母猪界定凡参加保险的母猪必须是在投保之日已生过小猪的母猪
怀孕母猪待生了小猪后,也可参加保险
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每头能繁母猪1000元
保险费率: 6%
保险期限:一年
四、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
重大病害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自然灾害包括: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条款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母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五、保险方式:根据自愿参保的原则,所有能繁母猪均可参加保险
凡能繁母猪存栏量达30头及以上的养殖户,应以户为单位直接投保;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能繁母猪应以场、企业、合作社直接投保
六、政府扶持政策: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60%、市、县两级财政20%(由设区市财政局确定比例),养殖户承担20%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年能繁母猪保险协议书(范本)甲方: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为仔细贯彻《关于做好 2024 年水稻种植(制种)及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24]150 号)文件精神,增强养殖户抵御重大病害、灾害风险能力,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能繁母猪保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