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编号:KDC-K/3-2024- )金蝶 K/3 产品营销伙伴合 作 协 议授 权 方: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代 理 商: 签署日期:二○一一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授权方: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代理商:(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 2 号 地址:电话:(0755)26612299 电话:传真:(0755)26612299 传真:邮编: 518057 邮编: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共识:1、 定义条款1.1 产品营销伙伴:即产品代理商,是指与甲方签订《金蝶 K/3 产品营销伙伴合作协议》及其附 件,与甲方建立指定地域内 K/3 产品代理合作关系的法人主体,是甲方重要的渠道伙伴之一。1.2 项目报备:是指甲方为法律规范管理,规避渠道争端和冲突,保护各渠道伙伴利益并帮助伙伴提高项目控制能力的重要举措,乙方应在发现销售商机后,及时在甲方 MOP 系统进行项目报备注册。1.3 销售商机:指渠道伙伴提供客户企业状况、项目联系人、竞争对手信息、项目预算、具体购买时间等。符合商机确认条件者,成为合格商机。1.4 关系营销:指对项目的关键决策人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人沟通、推介、联系等促成交易的行为,以合法方式了解、掌握项目决策体系、用户的业务流程、客户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等,并直接促成签单。1.5 项目实施:指根据甲方标准实施方法提供项目实施工作,受益方为项目实施的提供方。1.6 服务:指客户签字验收后的系统维护工作,受益方为服务的提供方。1.7 MOP:即 Marketing Operation Platform,是甲方开发的面对金蝶分支机构和渠道伙伴订货、资金结算、销售服务管理的营销系统平台。2、 经营授权2.1 授权类型及级别授权伙伴类型授权级别钻石级白金级金牌级银牌级标准级K/3 全系列产品营销伙伴K/3RISE 系列产品营销伙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备注:授权产品详见《2024 年金蝶 K/3 产品营销伙伴渠道管理制度》。2.2 授权区域: 宁波 ;城市等级: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越授 权销售区域进行销售,以上授权销售区域非乙方独享。2.3 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若本协议提前终止,则授权 亦同时终止。2.4 在金蝶 K/3 渠道相关管理制度及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乙方有权以自身名义独立地向最终用户 提供产品销售、安装、实施、培训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