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吨汽车吊租赁合同甲方:重庆海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具体租赁使用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用数量及型号:汽车吊 台(型号/牌号 )
二、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重庆市(及周边城市)相关工作地点及项目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租金1、租金标准: 汽车吊租金(含 2 名操作工工资)每月 元整/ 台(大写: 元整/台)
每日租金 元整 / 台(大写:
2、租金计算办法: 租金自乙方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地点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租用之日止,按月计算租金(1 个月按 30 天计算),租期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3、乙方需按甲方财务部要求完成各项签字流程及提供正规发票后于次月 10-15 日按月支付租金
五、甲方义务1、在租用期内,甲方负责汽车吊所需合理使用的全部柴油,其它油料由乙方负责
2、甲方为乙方操作工提供休息住所
3、甲方负责汽车吊作业时的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六、乙方义务1、乙方派遣 2 名汽车吊操作工(必须有正规上岗操作证),操作工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管理和调度工作,24 小时待命,随叫随到
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3、乙方负责汽车吊的日常维护、修理及零配件供应等费用
4、乙方应保证汽车吊能连续运行正常,乙方每月可安排二日对该设备进行保养
七、其它约定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每月可安排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