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设备维护保养及修理合同订立合同单位:中山医院(以下简称甲方)恒帝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长期合作的主导愿望,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经双方友好磋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内容:营养食堂冷库、职工食堂冷库、药房冷库、检验冷库
冷库所有的制冷机组,制冷系统(库房除外)的常规维护保养及修理
二、维护保养约定:1)制冷压缩机冷冻油,制冷系统制冷剂添加,电控箱电气桩头检查坚固
2)每月到现场做一次巡检,及时捕捉故障隐患,并做好巡检工作
3)夏季高温期每2个月(即5月、7月、9月)做外机冷凝器清洗,冬天元月
4)乙方接甲主报修4小时到现场进行抢修,国定假日即夜间报修8小时到现场维修
三、合同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如需续签,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洽谈续签事宜
四、合同价格:冷库设备及系统(库房除外)全年维护保养维修含全部配件及人工、材料费,每库为9800元,四库总价39200元,压缩机除外
五、结算方式:1)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供国家有效发票十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款的50%,即19600元
2)全年度维修保养工作结束,达到本合同的技术要求,经甲方技术人员认可,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即19600元,
六、双方职责:甲方职责:1)提供冷库故障状况,并为乙方维护保养人员提供各种工作方便
2)进行维修保养监督及质量验收
3)严格执行制冷专业操作,杜绝无专业资质者乱开机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害,由甲方自行负担
乙方职责:1)每月一次的维护保养前,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2)维护保养期内,冷库发生故障小问题8小时内到场处理,大问题12小时内解决
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甲方的冷库正常运转
如乙方原因而达不到设备维护保养要求的,甲方可进行适当扣款
2)本合同符合双方的意愿,具有给双方履行合同各项责任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