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 方:东莞市 ************** 有限公司 乙 方: 签定时间: 协议编号: 1.0 目的为了确保供货品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达成甲、乙双方互利、互惠之目的。2.0 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乙方提供的产品:3.0 权责3.01 乙方承诺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就是指批产品之间在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一致性基础上保证与认定样品或小批量在外观、性能和可靠性方面表现出的一致性,特别在不可量化测量的指标方面应保证产品的一致性。3.02 交货批不良品率应在 0.5%以下;每个代码、每个合同号、每种规格、每次交货计一个交货批。3.03 批不合格:某种规格、某个交货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协议任意条款要求,并属于乙方责任,则判定为批不合格。3.04 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性能、可靠性质量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书.3.1 乙方3.1.1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交货期内交货,产品的规格依照双方确认的规格进行。 3.1.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留不良样品,以便分析处理,但须以良品更换。不属于乙方的产品由甲方退至乙方,乙方有权不予接受。3.1.3 乙方可以监督甲方验货,或对甲方检验过的样品进行再检验。3.1.4 乙方送货被甲方 IQC 检查 NG 拒收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三天内给甲方书面解释及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检验乙方物料。3.1.5 乙方义务为甲方提供成品检验报告。3.1.6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保证在甲方负责运输过程中不会被损坏。并在塑料袋上贴上产品型号标贴,以便于工厂区分.3.2 甲方3.2.1 甲方应当在乙方交货后 7 天内实施检验,并出具相关不良报告给乙方,否则乙方将视为全部接受。乙方从产品出厂之日起提供该产品 18 个月的保质期限(依乙方的生产日期为准)。3.2.2 甲方在检测中发现乙方产品不合格时,有权对不良批次作退货、选用、加工后使用、让步接收等处理。3.2.3 甲方可以拒绝检验乙方标识不明的产品,或一次供货中含有三种以上生产批号的产品。3.2.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来甲方工厂检讨或确认品质异常事宜,当乙方供货在甲方生产线不良率在 0.5%以上时(以生产线退库数为计算依据),甲方应反馈不良信息给乙方,乙方在接到投诉时,3-5 天内给予不良分析及对策,并将不良品作换货处理。3.2.5 甲方依双方签认的产品规格书、图纸等技术资料编写来料检验法律规范及作为判定依据,检验法律规范将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3.2.5.1 抽样计划采纳甲方的 AQL 抽样标准及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