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务派遣协议书甲方:(劳务用工单位)乙方:(劳务派遣单位)齐齐哈尔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务用工人数及岗位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完成甲方所指定的劳务服务工作,人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二、劳务用工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如需续签劳务用工协议,应在协议期满前 30 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三、劳务费用项目标准及支付形式1、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派遣人员工资、管理费、社会保险费(对聘用的已退休人员交纳意外损害险费),其中,工资由甲方代发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种费用标准及支付形式:(1)派遣人员工资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执行,工资标准包括试用期在内不得低于齐齐哈尔市最低工资标准
(2)需要乙方办理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管理费为每人每月 100 元,每月 20 日前甲方将下月管理费、保险费等打入乙方账户
(4)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发票
(5)如发生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务局办理缴纳业务
3、如国家、省、市劳动、税收及其它相关法规政策有变化,按新的法规和政策双方协商修订费用标准
假如社会保险基数有所调整按新的基数支付社会保险费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岗位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准;(2)甲方对乙方派遣人员有监督管理和岗位安排使用权利,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3)乙方派遣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其做出处罚并通知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劳动者要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4)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甲方有权解除、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