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农业协议从 1995 年 1 月 1 日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时间内实施,进展中国家为 10 年
各谈判方同意在实施期结束前一年开始进行谈判继续这一改革进程
概括而言,农业协议允许各国政府对农业给予支持,但最好是实行那些对贸易扭曲程度小的政策
协议还允许在实施承诺的方式上可以有一些灵活性
进展中国家削减补贴和降低关税的程度不必等同于发达国家,进展中国家被给予更多的时间完成义务
针对食品供应依赖进口的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协议做了特别规定
(一)市场准入条款 由于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用关税及名目繁多的非关税壁垒来限制他国农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导致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不公平竞争,防碍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
为此,农业协议要求各方尽力排除非关税措施的干扰,并通过了将非关税壁垒关税化,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壁垒的规定,来削减农业贸易领域现存的非关税壁垒
此外,各方还达成了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的协议,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
具体规定为: 1.关税化 协议只允许使用关税这个手段对农产品贸易进行限制,所有进口数量限制、进口差价税、最低进口价格,任意性进口许可证,经营国家专控产品的单位所保持的非关税措施,自愿出口节制,以及普通关税以外的同类边境措施等非关税措施均须转化为进口关税
具体包括:(1)现行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应转化成相应的关税等值
(2)关税等值的计算方法是:某种农产品的关税等值(使用了非关税措施)=该产品的国内市场平均价格-该产品或相近产品的国际市场平均价格
(3)关税等值用来制订农产品进口的从量税或从价税(即建立相应的关税)
(4)农产品加工品的关税等值=农产品原料的关税等值´农产品原料占农产品加工品的比重
(5)根据“大米条款”(乌拉圭回合结束的最后时刻,为争取日本与韩国签署而专门对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米贸易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