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西梅公司用车、招待管理办法公司各单位: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节约成本费用,法律规范管理公司的公务用车、业务招待费支出,本着“需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特制定西梅公司用车、招待管理办法,望各单位仔细贯彻执行
附:1、公司用车管理办法2、公司招待管理办法西梅公司综合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西梅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车辆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公司副处、领导只有带车权没有派车权,特别情况需报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批准后可派车﹚
私人用车一般不予批准,特别情况下用车(婚丧事、送病号等),必须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收费标准:a 至c、w 齐 300 元,a 至 f 150 元,收取费用一律交财务入账,综合办派车员接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及财务部收款单后方可办理派车手续,公司职工子女结婚在 a、b 可免费用小车一次
第三条 本公司的公务用车由综合办统一管理、调派
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每周实行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维护及保养,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综合办保管,建立单车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 如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上报公司综合办,请呈公司领导批准后,到公司指定的修车地点,并及时进行修理
第七条 领导在用车前,须通知综合办派车人员,由派车人员统一安排车辆
第八条 车辆运行前司机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章违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九条 公司用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十条 公司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公司会计每月统一结算单车费用,以了解车辆费用状况
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综合办核实
第十一条 节假日或休息时间用车应呈请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