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广 东 省 房 地 产 经 纪 服 务 合 同 ( 房屋 买 卖 )示 范 文 本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四年九月一1一制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须 知1 .本合同适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买卖的经纪服务活动
2 .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仔细协商各项条款
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3 .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 划掉
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 .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信息,可登陆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网站(www
gdfgjxh
com )查询
一2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 地 产 经 纪 服 务 合 同( 房 屋 买 卖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个人姓名: 国籍/ 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证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法人名称: 一3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买卖的经纪服务,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1 .出售房屋情况:见附件一
2 .拟购房屋情况:见附件二
一4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 提前告知事项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书面告知甲方房屋买卖,以及房屋所在地的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