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权托管协议协议当事方:委托方:上海第十某印染厂(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徐家汇路 300 号***法定代表人:谢裕中**电话:63840587受托方:浙江加佰利控股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浙江绍兴杨讯桥法定代表人:孙永利 为完善上海民丰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某实业”)法人治理结构,顺利实现管理的交接,甲、已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托管理甲方持有的民丰某实业部分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股权的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释义1
1本合同下列用语按如下定义和解释:1
1“甲方”指委托方, 即上海第十某印染厂
2“乙方”指受托方, 即浙江加佰利控股某集团有限公司
3“民丰某实业”指上海民丰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股权转让协议”指甲方与乙方在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股权托管协议
6“股权处置权”指在股份上设置质押的权利和转让股份的权利
2本合同的名称及每条的标题将不限制具体条文的真实含义
第二条托管标的甲方根据民丰某实业 年 月 日拥有的总股本 股计算,自愿将其持有的民丰某实业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即 股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委托乙方管理,乙方代表甲方依法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外的其它股东权利
甲方将该股权托管给乙方后,甲方不能再行使股权处置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之外的股东权利,且其股权处置权应受本托管协议有关约定的约束
第三条托管期限3
1本协议有效期项下的托管期间自 年 月 日 开始至本协议 年 月 日止
2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具备以下情况之一时自行终止:3
1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批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