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子公司合同签订审批表JRGH-QC-003-001-△0甲方:长春市瑞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乙方:伊通满族自治县旭阳建筑材料经销处 项目名称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丙 44 街道路排水合同编号项目主要内容合同金额 合同价款人民币 645322 元付款方式子公司职能部门会签意见年 月 日经营班子评审意见与签字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集团规划部审查意见与签字年 月 日专项工程分包合同总包方: 长春市瑞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 伊通满族自治县旭阳建筑材料经销处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丙 44 街道 路排水 工程中 二灰碎石层及面层施工 专项工程分包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1.合同依据:甲方与长春凯达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的《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 区丙 44 街道路排水施工合同 》。2.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甲方下达开工指令之日起执行。3.承包范围:汽开区丙 44 街道路排水 工程中的 二灰碎石层及面层施工 专项工程,具体以甲方项目部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书面要求为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增减乙方工程量。4.承包方式:包人工、材料、机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工期、材料卸车、二次搬运。5.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系统或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时间以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规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本工程提前完工不奖励;但因乙方的原因(包括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延误工期视为违约并给予赔偿。因工程发包人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工期滞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工期顺延。6.工程价款:合同价款 645322 元 。明细如下:序号工作内容单价拟发生数量拟发生合价备注11 、 沥 青 混 凝 土 面 层11cm ( 包 括 7cmC 型 AC-25I,乳化沥青 30KG/100 平方米,4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F 型 AC-16I 乳 化 沥 青120KG/100 平方米 (撒丁子石))2 、 30cm 厚 二 灰 碎 石( 7 : 13 : 80 ) 铺 装 及 养生。145 元/㎡4450.5㎡645322 元(行数不足时可后附,格式同上表)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安装合格的计量表,每月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竣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结算时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认可)的工程量为准,且工程量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