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中国银行个人存单质押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借款人(即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贷款人(即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邮政编码: 特别提示: 甲方请仔细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乙方征询,乙方将进行解释
甲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甲方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息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即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若甲方提前还贷,应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即不可撤销,此时,甲方应支付的利息=本金×合同约定利率/30×实际借款天数,同时,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四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用于
第五条 用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乙方以转帐形式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内,帐号:
质押条款 第六条 贷款担保 甲方自愿以其本人有权处分的储蓄定期存单(即本合同所附《质押财产清单》列示权利凭证)为本合同项下债务设定质押担保,质押存单共 张,总面值为;(大写):;(小写):
质押存单具体情况详见后附质押财产清单
第七条 质押权利凭证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质押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
甲方拒绝或拖延交付质押权利凭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