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石化内部管理体系文件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文件编号AQSH-3-13
109-2024版本/修改A/0共 11 页 1234目的为了加强对本企业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减少 HSE 危害和风险,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5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治理项目(以下简称 “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申报、计划下达、组织实施和验收考核等管理工作
1 安全环保部3
1 安全环保部是本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隐患治理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2 负责组织各生产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接受各二级单位(作业部、业务部)上报的隐患治理项目建议书,根据相关的法律规范、标准等对所有上报的隐患治理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
3 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级以上项目的治理方案、治理期限、资金、项目负责人,并对方案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方案负责;负责总部级隐患治理项目的申报;负责隐患治理工作的计划、组织、监控与考核参加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4 负责根据工程控制项目和行政控制项目,对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分类;对隐患治理项目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按月上网发布
5 负责根据技改、维修、更新等渠道对下一年度的项目进行细分,并及时将上报项目的审查意见反馈给项目上报单位
6 对相关部门报来的隐患治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按时上报集团公司
7 按时组织召开隐患治理工作例会
2 科技进展部3
1 负责组织对技改类项目建议书进行再次审查,明确项目是否立项
2 对属技改项目性质,同意立项的隐患治理项目,按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或基础工程设计,并负责组织可行性讨论报告的评估和基础工程设计的审查
3 负责在全年投资计划中安排总部或分公司批复的隐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