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云海木门产品经销协议甲方 (简称甲方)乙方 (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循诚信、友好协商、平等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的木门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 1.1、甲、乙双方承认并自愿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经销云海木门系列产品。 1.3、乙方的经销资格及授权期限为签订本协议当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1.4、乙方在销售云海木门系列产品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损害云海木门系列产品及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言行,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1.5、甲方配合乙方做好云海木门系列产品宣传、销售支持、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务,保守乙方商业机密。乙方有开展产品宣传、售后服务以及配合收集销售、用户和市场等信息反馈给甲方的义务。 1.6、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同时有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1.7、乙方按实际情况填写《加盟经销商注册登记表》,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备案,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独立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经销原则 2.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的关系仅属卖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二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导致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2、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可以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如越权使用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索赔的权利。 2.3、本协议终止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 2.4、在协议期内,乙方须一次性交纳加盟经销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用于对加盟店进行监督管理,以便公司统一营销策略,得到严格执行合作期满后,保证金将在一月内退还,不计利息,否则,甲方将扣罚乙方交纳的保证金。 2.5、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实行现款现交易,甲方原则上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 乙方享受的经销结算价,零售订单甲方产品市场指导价的 50%执行,工程订单价格由甲方经过成本核算后与乙方协商决定。 2.6、乙方对外所报产品价格和销售价格均可依据当地收入水平、市场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但最低报价和销售价均不能低于甲方当年公布的全国市场指导价的 5%。 2.7、乙方所需样品须向甲方购买,样品结算价按甲方产品市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