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或卖方): 合同编号:( ) 字第 号 本合同产品交货地点成都市郫都区需方仓库需方 (或买方): 成都鑫成鹏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签订地点:供需双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需方向供方支付相应价款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旨共同信守。第一条 标的 、数量、 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生产厂家牌号商标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计合计备注:计量方法约定:第二条 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前述标准而有企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标准的或虽有标准,但乙方有特别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详见附件)。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外在质量为收到产品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在质量异议期限为一个月,需方逾期提出,视为产品质量、规格、数量全部符合合同要求。供方出卖产品应提交检验合格证或质量证明。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本合同产品(标的物)所有权自供方交货给需方时起转移,标的物归需方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 )1、运输费用供方承担,交货地点为需方公司仓库(成都龙泉驿区);( )2、交货地点为需方公司仓库(成都龙泉驿区),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需方直接到供方公司自提;( )3、交货地点为需方公司仓库(成都龙泉驿区),运输费用需方承担,由供方代送至需方公司仓库(成都龙泉驿区)。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经过产品检验,需方假如发现供方所交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等外在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在 15 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假如发现供方所交产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也应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在 30 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2、如需方未按上述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但需方的用户在使用中才发现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仍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并赔偿其产品质量所造成的损失。3、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 7 日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