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品购销合同出卖方:长沙恒德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XLC[2024100101]买受方: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湘潭服务部 签订时间:2024
1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平等协商制定本合同: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粘单具有同等效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联想平板电脑乐 Pad Y1011WLAN+3G 16G (玛奇朵棕) 10
1 英寸 LED 背光广视角电容式多点触控屏(1280*800 16:10)/Qualcomm 定制开发处理器 8650A(1
3GHz)/RAM 1G/内置存储 16G/BT 2
11bgn/前置 200 万像素高感光摄像头/乐 OS 2
0 操作系统/34 Pin 接口/内置重力感应器/内置光线感应器/GPS/EVDO+WCDMA/玛奇朵棕(温润皮革)19260049400合计肆万玖仟肆叁佰圆整(49400)第二条 技术质量标准: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 无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第三条 保修维修:卖方应依法承担三包责任
具体商品的保修维修方式按厂家规定执行,厂家规定低于法定要求的、或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随机软件质量按国家规定执行,对用户自带软件,可协助安装,但不做任何质量保证
第四条 发货时间:现款现货的,付款后 1 日内发货;执行帐期的,合同成立之日起 1 日内发货
买方对发货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双方商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卖方代办托运
第六条 交货地点:□卖方送货上门的,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自提货物的,交货地点为卖方所在地
第七条 交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卖方代办托运的,货交承运人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第八条 验收及异议:合同指定之验收人在收到货物后应立即验收,并签署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