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从一起雷击引发的仓储合同纠纷谈不可抗力 案例:2024 年 7 月初,甲粮油公司与乙储运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五十吨玉米存放于乙储运公司仓库内
7 月 15 日下午,乙公司仓库因雷击起火,导致甲公司的玉米烧毁 30%
乙公司将剩余的玉米整理后堆放在露天堆场,准备第二天转移到其他仓库,但当天半夜又下起了暴雨,剩余 70%的玉米全部淋湿发霉,无法使用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而乙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
甲公司随即诉至法院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且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通常情况下包括自然灾害、社会事件和政府行为
在本案中,可能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有两个,雷击和暴雨
先来看一下雷击,雷击是偶然事件,而通过雷击引起火灾的后果更是发生概率微小的偶然事件,足以被人忽略不计
对于乙储运公司来说,雷击引发火灾是不可预见的
而且雷击是一种自然现象,无法控制、无法避开,也无法克服
因此雷击引发火灾这一事件构成不可抗力
乙储运公司对因雷击而造成的 30%玉米损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接下来分析一下暴雨,7 月份为雨季,雨季多暴雨是可以预见的,而乙储运公司却将玉米露天存放,而没有实行任何防范措施,乙储运公司对此存在重大过失,暴雨不构成不可抗力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乙储运公司对雷击导致的 30%玉米损失构成不可抗力,不需要赔偿
而对于雨淋造成的 70%的损失不属于不可抗力,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应注意以下问题:一、 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还是上个案例,假如甲粮油公司和乙储运公司约定由乙储运公司在 7月 14 日将玉米运到甲粮油公司,但因无法安排车辆乙公司决定 7 月 16日再安排运输
可是 7 月 15 日发生雷击引发火灾,玉米烧毁 30%
这种情况下乙公司可不可以免责
雷击虽然构成不可抗力,但是乙公司如按约定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