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仓储保管合同任务一12 物流 2 班第四组成员:黄礼晓 朱慧君 唐 静 杨秋妮 刘楚强 郑康文 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编码:202411011001保管人: 东方储运公司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订地点:东方储运公司存货人: 盛达公司 签订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第一条 仓储物品名;小麦品种规格;公斤性质;粮食作物数量;60 万公斤质量;优良包装;袋子标记;防潮、防湿第二条 仓储物没有瑕疵,第三条 仓储物需要实行特别保管措施:干燥通风处第四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方法为抽样检验,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地点为东方储运公司仓库门口(规定 3 个小时之内检查完毕)第五条 存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根据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第六条 货人交付仓储物时,保管人应当交付仓单。第七条 存储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至 11 月 10 日为止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耗损到百分之 0.01 以上才需要赔偿(按原价赔偿)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第十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抽样检验,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0日(规定 3 个小时之内检查完毕)第十一条 仓储费:50000 元 第十二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第十四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三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3)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