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停车场承包协议书甲方: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区域待定) 乙方: 身份证号(假如是个人则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将 停车场(含地面、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经营权及相关硬件承包给乙方,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事项乙方承接甲方位于 项目 平方米的 停车场地(该面积的增减不影响本合同承包费用的调整),并承诺按当地物价局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使用人停车等相关费用
乙方已到现场察看,已明知及充分了解租赁物现状
第二条 承包期限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2、本承包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3、若有第三方就此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承包费用1、甲方收取乙方总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圆 整)
其中,本协议约定承包费用为 元/年(大写: 圆整 ),物业管理成本费(含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 元/年(大写: 圆整 )
从第三年开始承包费用及物业管理成本费用根据每年百分之十的比例上浮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时以现金方式将第一年总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之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下一年总费用
若遇当地物价局提高停车服务费收取标准,则总费用按相应比例提高;2、乙方自行负责安装水表、电表,并且根据水费 元/m³、电费 元/度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水电费,若遇相关部门调整水电费价格,则本协议标准也做相应调整
甲方每月 10 日前对相关水电表抄录数据,并向乙方出示水电费单据,乙方在收到单据 5 日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上月的水电费
签订合同时,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大写: 圆整)作为水电费预存金;3、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现金 元(大写: 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