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形象墙装修合同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公司形象墙制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墙制作的地点为:豪泉大厦 609 办公室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墙制作的服务内容包括:制作安装底板、油漆、装射灯、清除余泥、装水晶字。 三、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服务费共计元(贰仟人民币)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付款元(大写: 元),余款 元( )在完工当日付清。 四、乙方依甲方方案于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完工后当日内,甲方如未对工程提出质量问题,乙方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不满意乙方退还甲方所收款项。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之日停止违约行为,并在十日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诉诸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日期: 日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