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租 车 协 议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 (后附复印件) 乙方家庭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关于车辆:甲方租用乙方 色 牌(发动机号码: )一辆,牌照号 ,载人数量为 人(含司机),车辆所有人 ,合同签订日车况: 行驶里数: 已使用年限: 新旧程度: 。(后附驾驶证及行车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非出租方的,请说明关系: 二、 协议期间的出车时间及费用:1、出车时间 出车时间由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 ( 项目)根据工程及公司事项需要安排,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内无公休日并要求乙方 24 小时随时待命。 当指定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动时,甲方将重新指定项目负责人,并通知乙方。2、租金及相关费用。 2.1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租金 元,公司代扣该费用含租车费用及司机所有酬劳,并一次性包死,缺勤按日租金扣缴,每月 15 日以现金形式支付至乙方银行账号,个人所得税,公司代扣代缴。开户行为: 农业银行 账号为: 2.2 电话通讯费:根据工作需要甲方为乙方报销电话费用,报销额度以乙方每月实际缴费凭证作为报销结算依据, 报销额度为 50 元/月,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不足 50 元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予以报销。每月 1~10 日凭单报销,过期作废。 出车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出车天数计算电话费用予以报销。 2.3 关于餐补:乙方在岗期间,公司按考勤记录发放餐费,在项目时餐费随项目(10 元/天),在公司餐费随公司(11 元/天)。由所在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乙方考勤负责。 2.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制度,若有违反按规定处罚,三、 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出车事宜,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合理调度安排,雇佣车辆已箱货为首选,如遇项目需配备两辆车辆情况下,箱货主要负责载货使用,乘用轿车主要负责载人使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听从项目负责人调派。甲方需避开司机疲劳驾驶。乙方需服从项目负责人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2、 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指定时间准时到达项目办公室待令派遣。特别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3、 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的用车制度,另特别提示如下:3.1 需每周将行车记录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行政司机汇总;如当月用油量超出充值分配量,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司不予承担。行车记录必须真实填写,并由项目经理、行政司机及用车人确认签字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