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篇 人事管理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明确员工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保证、服务、劳动合同、请假与休假、考勤、绩效考核、薪金待遇、福利、教育培训、职务任免、调动、奖惩等事项,皆按本制度规定办理。第三条 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第四条 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 聘 用第五条 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或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第六条 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唯才是举,量才适用的用人原则 。坚持人品、智慧、自信、团队精神的人才选拔标准。第七条 员工基本素养要求:(一)忠诚敬业,对公司有认同感;(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团队精神;(三)具有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四)思维敏捷,思路清楚,适应性强;(五)语言、文字表达流利;(六)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第八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员工,必须提前 30 天由部门填写《用人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呈总经理批准后(副总以上高级职员须经董事长批准),送人力资源部统筹计划,实施公司内部调整或招聘。第九条 公司各级员工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 5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二)部门经理,一般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 2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三)一般员工,除生产线工人须具备中专学历外,一般须具备专科或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年龄在 30 岁以下。(四)特别岗位员工,经考评胜任岗位要求的不受上述限定。第十条 员工试(录)用前须完备以下材料,办理上岗手续,方可上岗工作。(一) 应聘登记表;(二)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三)身份证复印件;(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验);(五)无业证明或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六)试用期合同或劳动合同;(七) 经济担保书;(八)其他个人材料。第十一条 试用批准权限(一)高级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选审 总经理选审 董事长选审、批准(二)中级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选审 分管副总选审 总经理选审、批准(三)初级负责人的关键岗位:人力资源部选审 中级负责人选审 分管副总选审、批准(四)一般员工:人力资源部选审 初级或以上负责人选审 分管副总批准第十二条 经批准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