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 勤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法律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养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1、 常日班
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别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3、 事假年累计达 14 天者取消其年假,达 20 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