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部规章制度社会实践部规章制度【篇一:社会实践部规章制度】院团委社会实践部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团委社会实践部自身建设,规范日常工作管理,提高个成员的自身素质,增强团委社会实践部的凝聚力,使各成员能真正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订出各项管理制度如下:第一章:活动制度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第三条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第二章:请假制度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请假须本人请假。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第三章:问责制度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第四章:例会制度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第五章:值班制度第一条:值班人员须做好当日的值班记录。第二条:值班人员须按时完成当日值日任务。第三条:值班人员须做好当日办公室卫生,并检查办公室公共物品有无损坏。第六章:办公室制度第一条: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第二条: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第三条: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第七章:干部委员考核任免制度为了发挥每位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特制订本考核制度:考核方法: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采用分制,每学期考核一次,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规定扣分。由组长、部长负责,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 分以上视为优秀; 考核成绩低于60 分者予以除名;各部门考核分值最低者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1、 例会迟到扣2 分,无故不到扣5 分,连续两次请假视为无故不到。2、 按时值班,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服务态度好加1 分,否则扣 1分。3、 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时落实会议精神加 2 分,否则扣 2 分。4、 学习与工作并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