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解决方案系列移动木屋防火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GL实用范本 | DOCUMENT TEMPLATE 第2页/共 4页编号: FS-QG-17848移动木屋防火措施Fire prevention measures for mobile cabin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 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 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对木结构及其构件的防火主要是测定其耐火极限,并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的要求,采取提高木构件耐火极限的措施
木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某种构件在专门的炉中,按模拟火灾温度 (700~1000 ℃) 的火焰进行燃烧,从开始到失去其原有的功能 ( 对承重构件就是失去承载能力) 的时间
如用厚度为5 厘米的方木胶合的门扇,其耐火极限为1小时 ; 截面为 17×17 厘米的木梁,其应力达到10 兆帕,耐火极限为40 分钟 ; 截面为 15×15 厘米,高3
5 米,应力达到 4 兆帕的木柱, 25 分钟后才破坏 ; 而截面为 29×29 厘米的木柱,应力达6 兆帕, 50 分钟后才破坏
由此可见,木构件是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特别是截面较大的构件
这是因为木材是由中空的细胞组成,热导率较小
并且木材在燃烧过程中,在表面形成一层木炭,而木炭也有良好的隔热性能,GL实用范本 | DOCUMENT TEMPLATE 第3页/共 4页因而减慢了木材的热分解
木构件在火灾作用下,前2 分钟是着火燃烧,在此后的8分钟内的炭化速率约为每分钟0
8 毫米,由于形成木炭层,在这以后炭化速率减慢到每分钟0
不同树种的炭化速率有一定的差别
木构件的耐火极限,除试验测定外,还可以根据已掌握的不同树种的炭化速率进行估算
对于无保护层的木构件来说,应尽量采用截面尺寸较大的整体木构件,以提高耐火极限
试验证明,层板胶合构件的耐火性能与整体截面的木构件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