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岗工作流程(一)抄税按《发票使用明细表》 格式录入当月已开具的发票—— →与销售核算岗核对收入金额 —— →整理并装订发票存根 —— →打印《发票使用明细表》并按月装订成册—— →6 日前去税务局抄税注:(1)办事处携外开具的普通发票,在核算收入当月进行抄税
(2)保证所录入的销售发票税款金额与财务系统中的销项税一致,并且当月增值税销项 = (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17%
(3)增值税发票存根按每本 25 张装订,并计算每本销售额和税额与《发票使用明细表》对应,普通发票不必重新装订
(4)清理装订发票存根过程中须注意作废发票是否所有联次齐全,红字发票是否附合法依据
(5)抄税前须做到抄税软盘数据、 IC 卡数据、开具的全部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专用发票使用台账四相符
(二)抵扣收受主管岗传来的抵扣联按发票抵扣联—— →30 日前将当月收到的增值税票抵扣联送税务局验证—— →按《发票抵扣联清单格式》录入当月增值税抵扣联—— →与财务系统核对当月进项税额—— →装订抵扣联 —— →打印抵扣联清单并装订成册注:(1)计算每本抵扣联进项税额,不同税率的进项税分别列示,并与抵扣联清单对应
(2)及时向各会计岗位宣传抵扣联发票的填写、签章规则,以便能及时抵扣
(三)申报税款每月 10 日前填写各类税款申报表—— →传主管岗审核 —— →财务负责人签章 —— →申报 —— →登记税票 —— →申报表归类保存注:(1)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及其他附加税、公积金按月申报,房产税分别于元月、7 月分两次申报,车船税、土地使用税于每季度第 1 个月申报,印花税年底一次申报
(2)填写申报表时,应查询并扣除提前开具税票的税款金额,如出口交税、预交的其他税款应在已交税金栏中反映
(3)各类税款申报金额以相关税法为依据
(4 )领到申报开具的各类税票后, 分税种在税票登记本中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