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社会根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一、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原理内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的性质和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性质和变化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其中,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作用是第一位的,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的作用是第二位的,其中成认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
历史唯物主义既反对抹杀社会意识反作用的形而上学机械论,也反对把这种反作用加以夸大的历史唯心主义
社会意识的反作用在性质和程度方面有两个方面,其实,这也表达了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开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落后的、反动的、不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开展起着阻碍作用
社会意识在自身开展中还具有历史继承性
主要有两个来源:一,反映那个时代的社会存在,二是集成前人留下来的精神文化成果
社会意识就是在这两个来源中相互作用形成的
案例一乌托邦主义乌托邦主义是社会理论的一种,它试图藉由将假设干可欲的价值和实践呈现于一理想的国家或社会,而促成这些价值和实践
一般而言,乌托邦的作者并不认为这样的国家可能实现,至少是不可能以其被完美描绘的形态付诸实现
但是他们并非在做一项仅仅是想像或空幻的搬弄,就如乌托邦主义这个词汇的通俗用法所指的一般
Republic〕〔它是最早的真正乌托邦〕中所显示的,通常某目的是:藉由扩大描绘某一概念〔正义或自由〕,以基于这种概念而建构之理想社群的形式,来展现该概念的假设干根本性质
在某些其他的场合,例如摩尔〔SirThomasMore〕的
〔Utopia,1516〕,其目标那么主要是批判和挖苦:将乌托邦中的善良人民和作者当时社会的罪恶作巧妙的比照,而藉之谴责后者
只有极少数的乌托邦作者——贝拉密〔EdwardBellamy〕的
〔Looking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