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和使用年轻干部应正确处理五种关系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把年轻干部培养好、选拔好、使用好,是关系党和国家的事业代代相传、长盛不衰的重大战略问题
《干部任用条例》指出,“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力度”
真正贯彻和落实好江泽民同志的讲话和《条例》精神,保证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充分施展才华,各个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尽力克服选人用人上的各种思想障碍,正确处理好以下五种关系:一是坚持选人标准与不拘一格的关系
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我们选人用人的标准,总的讲是德才兼备
德才与台阶、资历有关,必要的台阶和资历是干部积累领导经验所需要的,我们选拔干部当然要讲台阶、论资历
但任何事物都有其特殊性
就某一具体对象来说,未经过多层台阶、资历相对较浅而德才在他人之上,也是常有的事
在这种情况下选用干部,既须坚持标准,更应不拘一格
如果台阶过细过繁,太看重资历,人才怎么脱颖而出
所以,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我们应不抠台阶、不唯资历,根据《条例》要求,按规定程序“破格提拔”
还要看到,选人才不是选完人,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不能绝对化
年轻人有缺点和不足在所难免,但只要具备“靠得住、有本事”这两条,就应放手大胆地提拔使用
这样去选人才,才会真正形成人才辈出、群星灿烂的生动局面
二是选用“显”人才与“潜”人才的关系
凭实绩用干部,是我们在新形势下所应坚持的正确用人导向
实绩有显绩和潜绩之分,人才有显人才和潜人才之别
才华出众、在工作岗位做出了明显成绩并得到大家一致公认的人才是“显”人才,可塑性强、有能力水平、只是由于工作性质和环境限制暂时没被大家发现并挖掘出来的人才属于“潜”人才
同样是人才,由于所处的工作岗位和环境不同,劳动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大小也相应有所不同
这就决定了我们选用干部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取得众人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