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施工成品保护实施细则目的:通过各类成品保护技术组织措施的实施,切实有效的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分部、子分部和分项工程的材料观感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 规程及标准,并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从而确保并提高整个项目的产品品质,特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鄞奉路项目住宅及标准电梯厅精装修工程
成品保护管理条例1
精装修成品保护通用措施1
1 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教育,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
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
2 有关单位分别做好本专业施工的专业性保护措施,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精装修施工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3 精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规范的使用现场的水、电,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
4 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运输通道、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 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破坏
5 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其他专业没有进行成品保护或者成品保护受到破坏时,应及时协调,并通知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发包人及相关单位
6 严禁在成品、 半成品上乱涂乱画, 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7 建立垃圾运输通道, 有条件的话对垃圾通道进行封闭,禁止乱丢垃圾及高空抛物
8 根据现场情况, 应搭建临时卫生间, 或在阳台、 露台部位放臵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
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精装修施工对前道施工成品的保护措施2
1 土建成品保护2
1 精装修工程施工中如须在土建墙体、 楼板、结构梁及柱等开洞、 开凿,应事先同监理和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联系, 并取得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未经许可严禁在土建结构上随意开洞、开槽、擅自切割结构钢筋等
取得书面认可后在土建结构上或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施工中应采用必要的专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