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酒水饮料合同 瑛杰酒类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瑛杰酒类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长沙市韶山南路 123 号华翼府 2508B 座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合同,就乙方使用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资质
(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使用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
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3、乙方使用酒水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 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使用以及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
2、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使用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
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使用以及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使用以及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白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长沙地区根据公司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
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