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 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南路小学校办工厂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北京奇境天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1
1 甲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南路 108 号之房屋在设备完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为 364
00 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乙方所承租区域作为 办公室 用途
3 甲方作为房屋的 房地产权利人 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 未 设定抵押
4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一)、(二)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免租期(含装修期):免租期为 30 天,自 2024 年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乙方在免租期内免付租金
三、租赁期:3
1 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租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期满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设备及交房时附属配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3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4
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日每平米(建筑面积) 7
00 元计算,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364
00 平方米,计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76 , 440
(大写:人民币:柒万陆仟肆佰肆拾元整
2 租金支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