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办经 [2024]19 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根据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部署,我部组织编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遵照执行
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为指导各地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24]2 号)等法律政策,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基本原则(一)保持稳定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因地制宜
根据试点地区的土地承包现状,缺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什么补什么,探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民主协商
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五)注重实效
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六)地方负责
试点工作实行部省统筹安排,县级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基本类型及其操作流程(一)家庭承包方式登记1
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